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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升级!即日起,河南加强入豫生猪调运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06 14:55:18 来源:互联网

为进一步加强外省入豫生猪的调运监管,11月30日,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外省入豫生猪调运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东部区统一部署,12月1日起我省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



严格入豫生猪调运监管要求。《通知》指出,对于继续饲养的生猪入豫要求,除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不再接收省外30公斤以上生猪进入河南省育肥。

同时,实施入豫生猪指定通道管理。2021年12月1日起,凡运输生猪进入(过境)我省的,应当随车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材料,从我省指定通道运入,主动向指定通道动物防疫检查站报验,接受监督检查和信息登记,检查合格并取得签章后方可进入我省。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屠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从省外调入生猪有关规定,对违规进入的、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依法依规处置,并将调运主体、接收方列入黑名单。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省外调入生猪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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