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食品安全网
首页 > 食品新闻 > 抽检 >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7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9 12:59:46 来源:互联网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11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涉及我省新兴县四通果品厂生产的青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在网抽平台“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抽检的龙岩市缘云风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新兴县四通果品厂生产的“青梅”(抽样单编号:GC2100000029493049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1年4月6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合格。

 

  经查,新兴县四通果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鉴于新兴县四通果品厂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云浮市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新兴县四通果品厂作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2.罚款50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新市监罚告字〔2020〕58号)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版权所有: 湖北食品饮料网 Copyright(c) 2016-2019r.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8014680号
若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来信通知,我们会及时处理和回复,谢谢!邮箱:fw@service.com
湖北食品饮料网打造全国快消食品招商代理信息服务平台,食品进出口招商代理、小食品招商代理经销商、食品饮料招商代理网站,免费服务让食品企业诚招代理商买卖最好的食品。
未经湖北食品饮料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 违者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